根据《海宁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海水利〔2022〕51号 )的有关规定,海宁市洛塘河圩区整治项目管理区房建及配套工程经海宁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安办)组织集中评审,该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符合各项考核要求,拟提请推荐海宁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20日起,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水利局安办(质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573-87290325、87290303(传真) 海宁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表
海宁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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