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
LS-LYG51、LS-LYG52、LS-LYG5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3〕00615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LS-LYG51、LS-LYG52、LS-LYG53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
2.1.2建设规模: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起于连云港市徐圩镇南侧与G228相交,止于宿迁市中部,在陆集互通和宿迁东互通之间与宿迁至新沂高速公路衔接,全长约142公里。连宿徐圩灌云段,约40.653公里;沭阳宿豫段,约46.664公里。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全线起点位于连云港徐圩港区,终点位于宿迁市。连宿高速公路的建设是构建华中地区至一带一路桥头堡连云港的出海第二通道的迫切需要,是衔接宿迁、沭阳、灌云、连云港等重要城市节点,完善苏北东西向高速公路网,支持经济洼地苏北腹地的发展的迫切需要。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即LS-LYG51、LS-LYG52、LS-LYG53标段,其中:LS-LYG51标段包含东辛互通收费站,总建筑面积约6754.95㎡;LS-LYG52标段包含徐圩服务区(含加油站),总建筑面积约6165.77㎡;LS-LYG53标段包含徐圩主线收费站、仲集南互通收费站、下穿铁路雨水泵房,总建筑面积约4530.89㎡。
2.1.3工期要求:
计划施工准备期:2024年5月,完成驻地建设;
计划施工期: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底,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2024年9月底完成场区道路灰土,2024年底前地下预留预埋全部完成,房建主体封顶和二次结构砌筑完成,场区道路基层施工完成;2024年底前服务区具备二次装修进场条件。
2.2招标范围:
(1)LS-LYG51标段
东辛互通收费站房建区的土建工程(不含料仓区域双向搅粉喷桩)、装饰工程(不含家具、分体式空调)、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工程、变配电工艺、厨房设备、收费大棚及室外工程(不含道路底基层、道路基层、沥青砼面层、路缘石)。
(2)LS-LYG52标段
徐圩服务区(含加油站)房建区的土建工程(不含料仓区域双向搅粉喷桩)、装饰工程(含幕墙,不含公共区域二次装修,不含家具、分体式空调)、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工程、变配电工艺、暖通工程、厨房设备、钢结构大棚工程、服务区加油罐、加油站设备工艺管道及室外工程(不含道路底基层、道路基层、沥青砼面层、路缘石)。
(3)LS-LYG53标段
徐圩主线收费站、仲集南互通收费站、下穿铁路雨水泵房房建区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不含家具、分体式空调)、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工程、变配电工艺、厨房设备、收费大棚及室外工程(不含道路底基层、道路基层、沥青砼面层、路缘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公共建筑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注: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
a、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
a、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公共建筑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注: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3)其他: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04847510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
电话:025-83300827
联系人:黄雨桐、徐蕾、孙宁
工作QQ:2048475103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在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LS-LYG51、LS-LYG52、LS-LYG53标段)、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及南接线房建工程施工项目(JJSD-51、JJSD-52、JJSD-WX51标段)共计6个标段中,每家单位可对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在上述6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LS-LYG51、LS-LYG52、LS-LYG53标段)先于上述其余3个标段评标。如某单位在LS-LYG51、LS-LYG52、LS-LYG53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JJSD-51、JJSD-52、JJSD-WX51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中已有单位被推荐为LS-LYG51、LS-LYG52、LS-LYG53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他公司在JJSD-51、JJSD-52、JJSD-WX51标段中均不再被推荐。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〇二四年三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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