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贝江至蔚竹口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贝江至蔚竹口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湘交综规[2021]240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江发改许准字[2022]7 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贝江至蔚竹口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2.2招标编号:0623-2281N1125040 2.3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 2.4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贝江至蔚竹口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本项目为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工程桩号范围为K0+000~K14+000。其中:K0+000~K7+000仅进行路面标线,K7+000~K14+000进行加宽及沥青路面改造,全长7KM,路基宽7.5m,路面宽6.5m。主要工程内容为:5+4cm厚沥青混凝土罩面、沿线安防设施等。 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金额约为1876.8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工程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6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5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且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1 名)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岗项目。 3.4 投标人近5年(2017年09月至2022年08月,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9.8公里且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不小于64000平方米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施工内容必须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业绩信息为准),并提供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并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官网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人不接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2021 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三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总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划分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以第一标段优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 9月9日至2022年 9月 16日 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所投项目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标前质疑、答疑 5.1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5.2方式:投标人按规定格式要求,将质疑事项或需要澄清答疑的问题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永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和查阅变更公告、延期公告等文本资料,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3超过上述期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标前质疑。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中规定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它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和电子保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2350578。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 联 系 人:黄熠 电话:15367505903(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永州分公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中亚家园802室 联 系 人:邹艳、徐凯 电 话:13574622186(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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