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房建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LHKJ-FJJL-1、2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1071号批准建设,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3〕00580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连淮扩建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淮扩建工程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房建施工监理项目(LHKJ-FJJL-1、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起自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枢纽北,止于淮安市淮阴区王兴枢纽北,全长98.651公里。全线原位改扩建宁海(枢纽)、灌云北(枢纽)、灌云南、灌南、灌南南、高沟、涟水、淮安机场8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连云港南(原宁海)、伊山(原灌云西)2处互通式立交,新建涟水北1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新建涟水1处养护工区,移位重建灌云南1处养护工区,新建涟水北1处收费站,移位重建连云港南、伊山、灌云南、灌南、高沟5处收费站,原位改建淮安机场、涟水、灌南南3处收费站,移位重建灌南、涟水2处服务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即LHKJ-FJJL-1、2标段。
LHKJ-FJJL-1标段招标范围:LHKJ-FJ-1、LHKJ-FJ-2、LHKJ-FJ-4、LHKJ-FJ-6、LHKJ-FJLH-1、LHKJ-FJZX-1、LHKJ-FJZX-2标段及外水等,投资估算约3.13亿。包括新建监控通信分中心、连云港南收费站、伊山收费站、灌云南收费站、灌南收费站、灌南南改造、灌云南养护工区、灌南服务区(含加油站大棚、不含交主体实施的路面)等房建工程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含幕墙)、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厨房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围墙及场地、收费广场路面、场区道路(含停车场)以及房建场区外的收费大棚、外部供水、外部污水管道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LHKJ-FJJL-2标段招标范围:对应房建工程施工LHKJ-FJ-3、LHKJ-FJ-5、LHKJ-FJ-7、LHKJ-FJLH-2、LHKJ-FJZX-3标段及外水等,投资估算约1.70亿。包括新建高沟收费站、涟水北收费站、涟水收费站、涟水养护工区、淮安机场收费站改造、涟水服务区(含加油站大棚、不含交主体实施的路面)等房建工程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含幕墙)、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厨房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围墙及场地、收费广场路面、场区道路(含停车场)以及房建场区外的收费大棚、外部供水、外部污水管道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监理计划服务期:2024年2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全线房建点较多且工期不一,监理人应根据房建施工工期要求投入满足项目监理需求的人员、设备,具体工期安排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房建工程各施工标段实施计划表。
具体开工时间由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决定,如外力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停工期间不计入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结束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时间为准。
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条件: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 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业绩条件: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总监或者两任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标1个标段。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说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预约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4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5.3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标段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淮扩建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西路灌南收费站
联系人:何孝万
联系电话:0518-85338808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
邮编:210004
联系人:丁思宇、倪静
电话:025-84462888-202、206
传真:025-84207572
二〇二四年一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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