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东林镇保丰村农民新村联排配电房建设项目施工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竞包施工类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本项目吴兴区东林镇保丰村农民新村联排配电房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1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保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代理为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 DL2024029 。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保丰村。
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约100万元。
发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的配电房建设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3. 竞包人资格要求竞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浙江省外企业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竞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浙江省外企业拟竞包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材料(网页直接截图即可)。】
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竞包人和竞包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竞包且在限制期内的竞包人和竞包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竞包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竞包项目负责人;
其他要求:1.竞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包;2.竞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发包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发包单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4. 发包文件的获取4.1 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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