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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和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

· 2024-06-2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和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 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潭发科批[2023]656号)、(潭发科批[2024]17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水东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建阳区水东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至塔山大桥)

2.2 工程建设规模: 1、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根据(潭发科批[2023]656号)项目总投资为9254.56万元。崇阳南路改造起点位于五福桥交叉口附近,路线为南北走向,终点位于与塔山桥交叉口附近,设计范围全长约2.23km,实施长度约2.15km(扣除康体路交叉口范围),全线采用15.5m标准道路宽度,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2、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根据(潭发科批[2024]179号)项目概算总投资2579.97万元。新建DN300~d1800雨水管,总长度约3.2km,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总长度约1.97k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改造起点位于五福桥交叉口附近,路线为南北走向,终点位于与塔山桥交叉口附近,设计范围全长约2.23km,全线采用15.5m标准道路宽度,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2、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新建DN300~d1800雨水管总长度约3.2km;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总长度约1.97k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0.4.1市政公用工程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采用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一级建造师可承接城市排水中排水管道工程管径≥1.5米。本项目最大管径d1800,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等级为一级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27593228元、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20369111元,两项合并招标共计4796233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6】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4、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6、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20 12:00:00 2024-06-26 23:59:59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49600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支行,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水东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帐号:935000010027656668。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提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下列事项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d.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将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1)、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重要提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不包括电子保函。电子交易平台显示允许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为平台系统固化模板,本项目招标人不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07-11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水东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工业路195号 ,邮编: 354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850179526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6号阳光里一栋2号店第二楼层 ,邮编: 354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850679396 ,传真: /

联系人: 范工、林方昊、郑新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 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 0599-58129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武夷新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9-83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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