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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芯实验室两湖新建场地(南片)项目监理

· 2024-03-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芯实验室两湖新建场地(南片)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以 2303-330652-04 -01-5834 4 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绍兴袍江两湖区域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概算投资约91337.89 万元,工程费用约64433.55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73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6312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01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184平方米。由3幢单体建筑(S1#楼,S2#楼,配套用房)及配套场外工程组成。S1# 楼地上建筑建筑面积约59056平方米,S2#楼地上建筑面积约10171平方米,配套用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51平方米。本项目为PC装配式建筑,其 装配率≥60%。

招标估算价: 监理费约 618.23 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4工程类别: 房建建筑工程

2.5计划工期: 74 1 日历天 (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2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6质量要求: 合格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1 1 日以来完成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及以上装配式公共建筑监理项目 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监理合同;(2)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 的,另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竣工图纸,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材 料中的项目总监须为同一人。若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总监不一致的,投标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总 监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验收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以全 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的面积为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不予认可。若监理合同中未填写项目总监信息的,除提供合同外还需提供业主证 明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该项目的总监备案信息(提供项目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①公共建筑的定义为: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 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 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 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

②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 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项目总监须 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 ) 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建筑类) ,且无在监工

程, 拟委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总监 2023 11 月至 2024 1 月的投标 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 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 2023 11 月至 2024 1 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 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 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 ( 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

3.3.2企业在 / /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3企业和项目总监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03 11 8:30 时至 2024 03 15 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 标。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4 03 29 17:00 时前缴纳。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一个账户缴纳 (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 201000332252384000117 ]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 号: 6228400377663614765 ]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 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 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入围 10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 详见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04 02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 (延安东路660号) 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绍兴地区通用版)最新版本制作投标文

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五泄路90号

联系人: 柯工 联 系 人: 黄慧琳

话: 0575-88652394 话: 15088536902

招 标 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03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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