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项目以甘检函[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全省两房建设补助资金及旧址置换资金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招标文件编号:GSHFJS2024-02
二、招标项目内容
2.1服务内容:伴随该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2项目名称: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项目监理
2.3 建设地点:甘谷县富强东路南侧、妇幼保健院西侧。
注:具体建设规模详见图纸。
三、工程总投资金额:1893.38万元
四、招标范围
4.1招标范围:所有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4.2计划工期:伴随施工全过程
4.3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有房建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中。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3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在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法人身份证、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以上均为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 获取地点及方式: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新华门小学东侧三楼现场获取。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新华门小学东侧三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成光
联系电话:0938-5622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
联系人:常晓雯
联系电话:0938-8216708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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