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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工务段郭尔奔敖包车间房屋大修工程采购公告

· 2022-09-19

集宁工务段郭尔奔敖包车间房屋大修工程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JGWLXGC22-BGS001

 

  1. 立项依据

集宁工务段郭尔奔敖包车间房屋大修工程,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大修、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及技术改造大修勘察设计补充计划的通知》(呼铁计〔2022〕50号)安排,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集宁工务段,项目计划立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预算已批复完成,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1. 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项目名称:集宁工务段郭尔奔敖包车间房屋大修工程。

2.1.2 建设地点:集宁工务段郭尔奔线路车间。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车间屋面重新更换瓦屋面,外墙重做保温涂料,室内刮家,重铺地砖,更换水电暖系统设施设备,厨房大修,卫生间、盥洗间大修,室外地面硬化等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数量详见图纸。

2.3工程批准预算(含税):712754元。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1130日。

2.5质量目标

项目质量目标参照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房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2.6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1. 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建筑装修工程要求,并具备建筑装修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专业资质。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房建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8 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9 投标人在集团公司管内房屋大修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10 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3.11 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第三方培训资格证书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申请函

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4.3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4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4.5 近三年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4.7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4.8 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4.9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5.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1申请文件必须为彩印扫描件。

5.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发送。

5.3申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4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5申请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6.申请报名

6.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发送申请文件(详见第4条)扫描件至电子邮箱435910478@qq.com,申请文件扫描件需建立压缩包。

6.2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自发布采购公告之时起24小时截止,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发送邮件(以435910478@qq.com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1. 项目管理机构及内部监管部门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

邮编:01200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鹏  0474-2243215 李志腾  0474-2242895

内部监管部门:集宁工务段行政监察

联系电话:0474-2243405

 

附件: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

2022919

 

 

 

 

 

 

 

 

 

 

 

 

 

 

 

 

附件:

申请承诺书

 

集宁工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集宁工务段郭尔奔敖包车间房屋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项目(公告编号:JGWLXGC22-BGS001)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办理收付款事宜。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集宁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集宁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质量目标完成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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