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标段)
项目 招标公告
泰和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标段)项目 已经泰发改投资字〔2023〕380号批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标段)
三、工程地点: 泰和县城内
四、工程概况: 泰和县中心城区排涝渠畅通改造,对原有排涝泵站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排水管网建设,以及对部分雨水管网、检查井、雨篦、闸门、泵站房等相关排水防涝附属设施进行改造。
五、资金来源: 财政和自筹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 3250.6 万元
八、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 泰和县中心城区排涝渠畅通改造,对原有排涝泵站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排水管网建设,以及对部分雨水管网、检查井、雨篦、闸门、泵站房等相关排水防涝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 、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 、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应为市政专业。
4 、拟派建造师、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 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网 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三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9 、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评标办法: 采用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
十四、其他事项说明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 、关于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 上午 09:00
2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 上午 09:00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4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肖松 联系电话:183796707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96-8181718
监管部门: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96-8638287
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2024 年0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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