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汶河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CGJH-2308-1994
1.招标条件
1.1新建【在建】兰陵县汶河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汶河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兰陵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水洗砂、块石、片石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兰陵县汶河项目
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汶河段)全场8.5公里,北起小岭闸南至顺河路,贯穿整个老城区,建设项目内容:新建箱涵5座、节制闸1座、溢流堰2座、提水泵站1座、污水处理设施2处、 改建河岸、河道清淤及河底铺底、河道管网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
本工程项目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共计7个月。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商品混凝土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
(2)生产能力:竞谈响应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供应能力,商品混凝土年供应能力在50000m³及以上。
(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竞谈响应人需提供2021、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权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竞谈响应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竞谈响应人2021年以来具有房建工程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0年8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水洗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
(2)生产能力: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供应能力,水洗砂年供应能力在100000吨及以上。
(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权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投标人2021年以来具有房建工程等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0年8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块石、片石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供应能力,块石年供应能力在20000m3及以上。
(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权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投标人2021年以来具有房建工程等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0年8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09-05 18:00:00。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开标后投标人可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获取电子发票,请投标人在网站自行下载,发票开具后不再重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11 09:00:00。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9月11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汶河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董会强
联系方式:13355199491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汶河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苍山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东600米路北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董会强 电话:13355199491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董会强 电话:13355199491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汶河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SPHNT0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128.68 | 500.00 | 2.00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6567.27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2128.98 | ||||
4 | 砂浆 | M10 | m³ | 6504.27 | ||||
5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汶河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SXS01 | 水洗砂 | 中粗 | 吨 | 30000.00 | 500.00 | 2.00 |
6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汶河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ps01 | 块石 | 20*40*40cm | m³ | 9491.00 | 500.00 | 2.00 |
7 | 片石 | 各方向直径不少于10cm,不大于35cm | 吨 | 22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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