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
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研发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电梯集中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JZGSJC-SB-2024-07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研发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
二、项目概况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四、谈判文件获取
五、采购公告发布
六、报价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
七、报价保证金
八、采购人信息
附件1-1:采购物资一览表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1.2采购资金来源
1.3采购物资及供货时间
1.4采购人信息
1.5报价人资格要求
1.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
1.7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3.1报价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3.2报价文件的组成
3.3报价保证金
3.4产品报价
3.5报价有效期
3.6报价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3.7利益冲突
四、递交报价文件
4.1报价文件的密封
4.2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竞争谈判
5.1竞争谈判
5.2澄清
5.3谈判采购结果确定的原则
六、确定成交人
6.1确定成交人
6.2成交通知书
七、授予合同
7.1授予合同的标准
7.2调整
7.3履约保证金
7.4签订合同
7.5保密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三、谈判与评审工作程序
四、评审
4.1资格评审
4.2商务评审
4.3技术评审
五、谈判
六、综合评分并排序(见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
七、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拒绝所有报价
九、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正文
第一条 合同签订方的企业信息
第二条 联络
第三条 合同和相关资料的使用
第四条 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五条 价格、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
第六条 价款结算方式、期限和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证
第八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第九条 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 交货方式、运输方式、运杂费承担和保险
第十一条 监造
第十二条 组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考核
第十三条 工厂检验、测试
第十四条 验收事项
第十五条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第十六条 随货备品、备件和工具
第十七条 伴随服务
第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
第十九条 保证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拒力
第二十二条 索赔
第二十三条 纠纷解决方式
第二十四条 变更及合同修改
第二十五条 终止合同
第二十六条 分包、转包、债权转让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有效法律邮寄地址
第三十条 特别说明
合同附件1: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
合同附件2: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
合同附件3:采购相对方评估表
合同附件4:采购合规风险等级列表及审批表
合同附件5:合规信息网上核查单
合同附件6:采购相对方风险排除说明书
合同附件7:诚信合规协议
合同附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合同附件9:授权委托书
合同附件10:工程项目廉洁共建协议书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一、总则
二、采购物资名称、品牌及技术要求
三、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四、合同交货计划
五、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六、验收要求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6-1:封面格式
附件6-2:目录格式
附件6-3:报价函
附件6-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6-5:授权委托书
附件6-6:报价人资格声明
附件6-7: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附件6-8:物资报价表
附件6-9:物资描述表
附件6-10: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6-11: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6-12:单价成本分析表
附件6-13: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
附件6-14:承诺书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产业研发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电梯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研发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电梯集中采购,采购编号:JZGSJC-SB-2024-07,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包件数量:1(详见附件1-1《采购物资一览表》)。
二、项目概况2.1工程地点: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中铁十四局钢城产业研发项目经理部。
2.2工程描述:本项目为EPC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性质为商业办公及配套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78368.70m2,地上总建筑面积52539.43m2,地下为共用大盘地下室,无人防,建筑面积25829.27m2。
其中高层办公5#楼地上14层,地下2层;高层办公6#楼地上14层,地下2层;独栋办公8#楼地上5层,地下1层;独栋办公9#楼地上5层,健身中心地上2层,地下2层。
项目合同总金额约3.61亿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平米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平米固定综合单价为4399.88元,最终以规划部门出其的核实面积进行结算。附属配套工程包括院区道路,室外管网,景观园林绿化,楼体亮化,供水、供电等配套工程等。
项目合同工期:日历天数共60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6日,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止。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
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报价人或代理的厂商必须有足够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具有报价产品铁路、公路、市政、房建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一个);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报价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3.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企业风险要求: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8其他要求: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但必须具有有效代理证明或长期合作证明或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报价包件授权函。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获取4.1 获取方式: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应当在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 (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小鹿课堂相关说明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应商子门户,对拟参与报价包件购买并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相关说明 )。
4.2获取时间:2024年12月8日10:30至2024年12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潜在报价人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截止时间前完成铁建云采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如需)用于电子报价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详见平台首页小鹿课堂相关说明)
4.3售价:免费。
五、采购公告发布本次采购公告在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与易采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www.crssgcg.com)共同发布。
六、报价文件递交及开启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5日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报价人使用CA锁对电子报价文件进行加密(如需),报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报价包件报价文件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责任由报价人自负;纸质版报价文件应在谈判地点一同递交。
6.2电子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5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钢城产业研发中心项目会议室,各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报价文件解密,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法正常读取或未完成维护报价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6.3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钢城产业研发中心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七、报价保证金7.1报价人须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向采购人缴纳报价保证金1万元,报价保证金缴纳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账户信息见本章第八条采购人信息),转账时需注明研发中心项目-电梯-包件1-报价保证金,并将转账回单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八、采购人信息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研发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研发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霍焕浩
电话:15335414137
邮箱:731816540@qq.com
户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产发(一期) 工程
账号:99011231014000151843
开户行及行号: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301100000120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采购人 | 备注 |
1 | S-01 | 电梯 | 套 | 15 | 研发中心项目 | |
2 | ||||||
3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条项目概况。
1.2采购资金来源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1.3采购物资及供货时间1.3.1本次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见《物资描述表》(附件6-9)。
1.3.2本次采购物资计划供货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计划供货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
1.4采购人信息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第八条采购人信息。
1.5报价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三条报价人资格要求。
1.6合格的产品及服务1.6.1报价人应提供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物资。
1.6.2报价人应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1.7费用报价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2.1.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2.2.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说明、术语、技术规格书等。如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2.2.2报价人如果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邮件)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凡2024年12月13日下午9:30时(北京时间)前书面提交的需澄清问题传真至采购人,采购人均将给予书面解答,逾期不予受理。
2.2.3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遗或答疑,将在2024年12月14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对于报价人未及时了解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报价人报价错误,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2.4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答疑或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在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
2.3.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3采购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3.1报价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3.1.1报价文件装订要整齐规范,必须胶装,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1.2报价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3.1.3报价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3.2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建立目录。
3.2.1 报价函(附件6-3)。
3.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6-4、附件6-5)。
3.2.3 报价人资格声明(附件6-6)。
3.2.4 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件6-7)。
3.2.5 物资报价表(附件6-8)。
3.2.6 物资描述表(附件6-9)。
3.2.7 代理或合作证明(如是代理)。
3.2.8 制造工厂和代理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3.2.9 制造工厂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有效扫描件,如有)。
3.2.10制造工厂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扫描件,如有)。
3.2.11 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3.2.12 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6-10)。
3.2.13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6-11)。
3.2.14 单价成本分析表(附件6-12)。
3.2.15 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附件6-13)。
3.2.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有效扫描件)。
3.2.17 报价人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有效扫描件)。
3.2.18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方案。
3.2.19 供应业绩:见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三条报价人资格要求。
3.2.20 报价人概况。
3.2.21 产品技术规格书。
3.2.23 报价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2.23报价保证金转账回单。
3.2.24 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2.25 承诺书(附件6-14)。
3.3报价保证金3.3.1报价人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报价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具体额度及信息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3.3.2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验证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3.3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7.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7.4条规定签订合同。
3.3.4报价保证金的退还: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且未出现3.3.3(1)情况的报价人一次性退还报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一次性退还报价保证金。
3.4产品报价3.4.1本次采购产品的报价为到站落地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送货运费、包装(含装车、卸车费)、试验费(含试验所需材料费)、复检费(如需)、备案费、人员工资及奖金、操作人员劳保、管理费、人员保险、利润、税金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报价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附件6-8)、物资描述表(附件6-9)和单价成本分析表(附件6-12),表中各栏应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报价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不得免费,否则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3.4.2产品报价
3.4.2.1出厂单价
报价产品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卸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3.4.2.2运杂费: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4.2.3本标的价格为固定单价,签订合同后不进行调整。本标的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报价人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采购人或向采购人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在正常的合同执行期内(超出正常合同执行期时,双方另行约定),报价人必须按照原合同条件履行合同、满足需方施工需求报价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固定不变,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3.4.2.4报价人须填写拟供产品生产厂名称(生产商除外)。
3.4.2.5结算价格:
价格结算,结算货款=结算实量×综合单价。
采用固定价格结算,即报价人最终报出的单价。其他优惠条件或让利方式可在报价单上标明。
3.5报价有效期3.5.1自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
3.5.2在上款规定的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如果报价人同意延长要求,则按本须知提供的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将相应地予以延长,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采购人和报价人在本次采购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报价有效期终止;如果报价人拒绝延长要求,则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
3.6报价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3.6.1报价人在提供报价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人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额外的报价文件资料)及一份电子版报价文件(用U盘作为存储载体,确保数据读出。其中: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均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以Excel格式提供,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电子版内容禁止以图片扫描件形式提供,须提供可编辑文字形式)。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3.6.2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3.6.3报价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3.7利益冲突3.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3.7.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件内报价。
四、递交报价文件4.1报价文件的密封4.1.1密封件之一:报价人应将装订好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与副本二份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报价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
4.1.2密封件之二:报价人应将电子版报价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4.1.3上述二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项目名称、包件编号和报价人全称,注明在(开启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4.2报价文件的递交4.2.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限和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第六条报价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
4.2.2未按第4.1、4.2.1条规定递交报价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4.2.3报价文件递交后,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4.2.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无论报价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人,报价人均无权索回报价文件及电子文档。
五、竞争谈判5.1竞争谈判5.1.1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
5.1.2竞谈会上,采购人将递交的报价文件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首次报价、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5.1.3采购人将做谈判会现场记录,报价人签字确认。
5.1.4采购人依法成立谈判小组。
5.1.5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5.2澄清在谈判期间,采购人可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5.3谈判采购结果确定的原则5.3.1结果确定规则方案:谈判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谈判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审报告。谈判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判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谈判评审的任何活动。
5.3.2本次谈判评审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
5.3.3谈判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六、确定成交人6.1确定成交人6.1.1采购人根据谈判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排序确定成交人。同等条件下单价低具有中标优势,但不保证最低价一定中标。
6.1.2中标单位的调整:采购人根据市场变化可随时组织重新采购,并可根据市场状况和履约情况随时调整报价人,采购人调整报价人不属于违约行为,不承担给报价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对于在履约期间存在资源供应不足或以各种理由不予供应的报价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应资格并进行索赔;一般情况下3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任何招投标;报价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对资源较为匮乏的区域进行重点保障,对不予配合的报价人按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式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报价人不得提出任何的索赔。
6.2成交通知书6.2.1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将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6.2.2采购人保留在授予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报价或宣布报价无效的权力,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予合同7.1授予合同的标准7.1.1采购人将根据谈判评审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
7.1.2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
7.2调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7.3履约保证金7.3.1合同签订前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7.4签订合同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成交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5保密7.5.1采购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其他情况。
7.5.2有关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报价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为保证本次谈判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评审组织机构2.1采购人负责组织本次采购评审工作。
2.2谈判评审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谈判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和提出成交候选人名单。
2.3如果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
三、谈判与评审工作程序本次谈判采购先进行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然后与经评审合格的报价人单独谈判。综合对报价人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及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商供货保障能力、供货承诺、业绩信誉、最终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推荐成交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
四、评审4.1资格评审4.1.1根据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报价保证金进行评审。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报价人提供所需证明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资格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①报价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致。
②报价是否唯一。
③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是否完备。
④报价文件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⑤报价人必须是生产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⑥采购报价保证金缴纳是否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资格评审。
4.1.2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报价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4.2商务评审4.2.1评审报价人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全部要求的文件, 审核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①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函(附件6-3)。
②是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描述表(附件6-9)。
③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满足交货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的物资报价表(附件6-8)。
④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了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6-5)、报价人资格声明(附件6-6)文件。
⑤是否提供了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⑥是否提供了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业绩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⑦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⑧组织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靠,满足供货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⑨组织供应能力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商务评审。
4.3技术评审4.3.1仅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报价人进行技术评审。
4.3.2审查报价人是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①报价物资规格型号是否为采购所需物资。
②是否提供了与报价物资相对应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③报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④技术条款是否有偏离,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不能通过技术评审。
五、谈判5.1首轮谈判:评审通过的报价人进入首轮谈判。在此阶段,谈判评审小组依据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谈判,根据评审情况要求对报价文件中有疑问的内容进行澄清和第二次商务报价,以满足采购方最大需求。根据首轮谈判的情况,谈判评审小组有权取消首轮谈判中效果较差的报价人后续谈判资格。
5.2二次报价:谈判结束前,进入最后一轮的报价人承诺最终报价并签字确认。
5.3谈判时,报价人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谈判。报价人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报价文件内容及重新作出承诺,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
六、综合评分并排序(见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6.1计算报价得分: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仅对评审通过的报价人计算报价得分(满分60分),报价得分最高60分,最低40分。
报价综合得分=开标报价得分*35%+最终报价得分*65%。
报价得分计入《评分表》,由谈判评审人员独立对经评审通过的报价人综合评分,主要评分项为:
①报价人企业资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分。(满分3分)
②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得0~5分,资金实力雄厚,流动资金充足,加0~3分。(满分8分)
③生产厂商技术实力雄厚、产品质量有保障,得0~3分,品种齐全,有生产许可证明。能够确保项目使用要求,得0~3分。(满分6分)
④报价人编制了供货组织方案,得3分;方案比较完善且合理可行,运输能力、装卸能力满足工程现场需要,得1~2分;质量保证措施、检测方法科学、有效,得0~3分;对本工程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考虑充分,且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全面、合理可行,得0~2分。(满分10分)
⑤报价人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承诺内容,得5分;报价人承诺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基本要求,提供超值服务的,得1~2分。(满分7分)
⑥报价人业绩水平,得1~3分;报价人合同执行中诚实守信,业主对其履约情况反映良好的,得1~3分。(满分6分)
⑦报价综合得分。(满分60分)
6.2汇总计算每个谈判评审人员的分数,得出报价人最终总分数并按总分由高至低排序。
6.3 如果报价人总分相等时,按照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
七、推荐成交候选人7.1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评审小组将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1-3名的综合评分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
7.2完成评审报告:谈判评审小组负责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全体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共同签字确认。
7.3成交人确定: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将确定报价包件排序第1名为成交人,第2名为备选商。如果排名第1的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签订合同后供应中多次出现影响施工或进度的,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与备选供应商。
若同类物资多个包件排名第1为同一报价人,采购人可根据该报价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按照综合评分排序,推荐其为最大包件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酌情考虑。一个报价人在同类物资投标最多只能中得2个包件。
八、拒绝所有报价在谈判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拒绝的所有报价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
①报价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②有效报价人少于三个谈判评审小组认为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③报价文件都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④经谈判小组认定所有报价人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九、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9.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9.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报价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的近亲属;
②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③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9.3开始宣布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9.4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报价人被拒绝。
9.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或销毁。
电梯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1409-XXXX-SW-20XX-XXX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等,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签订方的企业信息甲方:集团公司/建筑公司/分公司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发票指定接收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乙方:(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卖方
注册地址:(以营业执照为准)
通讯地址:(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
纳税人识别号:(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帐号)
第二条 联络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2.1乙方联系人负责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钢城产业研发中心项目电梯供应工作,其职责时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废止之日止;
2.2若乙方更换或撤销联系人,需乙方法定代表人出具相关纸质说明,对联系人进行更换或撤销。
第三条 合同和相关资料的使用3.1本合同及相关资料仅适用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钢城产业研发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工作。
第四条 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4.1货物名称、规格和数量:详见本合同第五条价格、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4.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4.2.1 计量单位约定见本合同第五条价格、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
4.2.2以实际供货现场验收合格、实际平方数无误的签收货物数量为准,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数量结算依据;
第五条 价格、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5.1不含税价格:按照本合同第五条 价格、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中5.2条款规定计算结算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送货运费、包装(含装车、卸车费)、试验费(含试验所需材料费)、复检费(如需)、备案费、人员工资及奖金、操作人员劳保、管理费、人员保险、利润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5.2合同金额及税额条款
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XXX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大写:XXX元整),增值税率为【 】%,增值税额为【 】元(大写:XXX元整)。
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 单价 (元) | 含税 单价 (元) | 不含税 总金额 (元) | 增值 税额 (元) | 价税 合计 (元) | 备注 |
1 | ||||||||||
2 | ||||||||||
合计 | / | / | / | / |
6.1结算支付方式
6.1.1本合同无预付款,支付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财务公司承兑或铁建银信等;
6.1.2如支付票据,均由乙方承担贴息费用。
6.2结算期限:验收完成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0%;质保金为总货款的3%,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且未出现质量问题后支付;主体验收三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的100%。
6.3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6.3.1每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6.3.2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6.3.3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①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②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③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④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⑤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若乙方随意变更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⑥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⑦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⑧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⑨增值税税率的相关约定:本合同中采用的增值税税率,当出现下述情况时予以调整,即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并执行调整增值税税率的相关规定,则以颁布和执行后的增值税税率为准。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证7.1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书》规范要求,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工程规范和设计质量要求。
7.2质量保证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7.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扣除:
7.3.1履行完合同义务且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
7.3.2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解决完成的,扣除对应的质量保证金后,剩余金额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不计息返还;
7.3.3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和费用时,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3.4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第八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8.1包装标准:全部货物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等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货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
8.2包装物供应与回收:
8.2.1无需回收。
8.3损失赔偿: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九条 交(提)货时间和地点9.1交(提)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设备物资人员书面、电话等通知后根据甲方要求送达指定的施工地点。
9.2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钢城产业研发项目经理部工地现场。
第十条 交货方式、运输方式、运杂费承担和保险10.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10.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10.3费用承担:①货到工地所需运杂及卸车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②货物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并由其办理理赔事宜;③甲方办理正式验收交接手续前,乙方承担货物、设备的全部保险责任和毁损风险。
第十一条 监造11.1本合同材料无需监造。
第十二条 组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考核12.1本合同材料无需此项服务。
第十三条 工厂检验、测试13.1本合同材料无需此项服务。
第十四条 验收事项14.1验收时间:双方约定。
14.2验收方式:货到现场后甲乙双方联合验收。
14.3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14.4、验收内容:
14.4.1数量验收:以实际到货的平方数为准。
14.4.2质量验收:供货期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委托权威部门进行检验。甲方有权对验收合格的产品交监理、业主及其它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产品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相应技术要求,乙方应立即将不合格产品清理出甲方施工现场,并承担该部分产品的清理出场费、检验费用以及甲方使用了该不合格产品所带来的相关损失,如返工费等。
14.5验收手续:①甲方所签收或出具的载有货物或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的送货单、验收单、确认单等单据,仅为甲方已经对货物或设备的数量、外观瑕疵、包装进行了检验,不代表已免除乙方对其货物或设备的质量责任;②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方转移给甲方所有,并不解除乙方对其货物应付的质量责任。
14.6验收问题处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承担复检的一切费用,对复检不合格的材料无条件清除出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十五条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15.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应在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邮件)后2日内处理,否则视为认同。
第十六条 随货备品、备件和工具16.1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随货同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第十七条 伴随服务17.1本合同材料无需此项服务。
第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18.1本合同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十九条 保证19.1乙方应保证其所供应的货物、设备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权利)或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使用权和销售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有存在侵权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发生的的全部费用及损失。
19.2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货物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等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9.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货物、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采取修复、更换、退货、折价等措施进行处理,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9.4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治安及其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第三方伤害,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9.5乙方承诺接受并配合甲方对乙方的资信、合规审查及信用评价。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20.1乙方违约责任:
20.1.1不能交货:乙方负担由此所造成给甲方施工延误的,并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货款的1%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0.1.2交货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①甲方同意降低标准使用,双方约定按质论价处理;②退换货物或加工处理,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③若不能进行退换货物或加工处理,则按照不能交货处理。
20.1.3逾期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通知按时保质保量供应,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甲方生产施工延误的,乙方承担损失。
20.1.4包装不符合标准或合同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0.1.5交货地点有误:①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当批次货款的2%);②若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工具,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0.1.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20.1.7其他未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20.2甲方违约责任:
20.2.1未及时提供进货数量、时间和地点,且导致乙方发生实际损失的:供货时间顺延。因未提前向乙方提交以上信息而造成的供应不及时,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0.2.2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或退货:拒绝接货或退货,影响甲方施工工期,将由甲方承担责任。
20.2.3其他未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拒力21.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政府或相关公职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1.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1.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1.4若乙方已存在违约行为,在该违约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乙方无权要求按不可抗力原则免除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追究范围覆盖整个违约期间(包含不可抗力期间)。
第二十二条 索赔22.1乙方承担赔偿的方式:退货并退还货款,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更换新货物或修复有缺陷的货物,并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2.2保证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和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甲方前的原因造成货物的缺陷,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及予更换或退货。
22.3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甲方可自行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纠纷解决方式23.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23.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通过甲方公司总部协调解决,联系人:王飞(15562605151),并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jzgs01@163.com。
23.3如在60日内协商不妥,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四条 变更及合同修改
24.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内物资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24.2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24.3甲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乙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终止合同
25.1因乙方违约且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情形:逾期交货情形、腐败和欺诈行为、存在质量问题且被行政监督机构或相关单位禁止使用或强制召回、货物出现检验不合格、拒绝接收货物发货计划、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供应而造成停工待料;
25.2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六条 分包、转包、债权转让
26.1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部分或全部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供应。
26.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对甲方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
27.1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7.2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作为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第二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28.1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3份,乙方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得擅自转让,转让行为无效,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8.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有效法律邮寄地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法向乙方当面送达往来函件,则甲方有权采用特快专递或其他经国家允许并依法经营的邮寄方式向乙方以下邮寄地址邮寄文件资料,不论邮寄最终情况如何(包含拒收、退回、代收、存放收件柜(室)等),均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送达完毕。
乙方邮寄地址及邮编:(由乙方提供有效地址)
收件人全称:(合同签订人或法定代表人)
收件人联系方式(电话):
有效电子送达邮箱: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有效电子送达邮箱向乙方传送资料、信息的,自甲方资料、信息传送进入乙方邮箱,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送达完毕。
乙方保证所提供邮寄地址、电子送达邮箱的有效性;如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条 特别说明
30.1本合同范本适用于所属各单位中国境内货物购销活动,以及合同的签订,国外货物的购销合同签订请根据国际法和所在国法律依法合规签署。
30.2严格遵守股份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总则》,防范设备物资采购和合同合规风险。
30.2.1按照《第三方尽职调查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对采购相对方进行尽职调查。
30.2.2按照《采购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程序,采购部门向采购相对方发放《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合同附件1),并要求其签署《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合同附件2),采购部门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编制《采购相对方评估表》(合同附件3)、《采购合规风险等级列表及审批表》(合同附件4)、《合规信息检查单》(合同附件5)以及《采购相对方风险排除说明书》(合同附件6)。(注: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时,采购部门需编制合同附件3、4、5;采购金额低于50万元时,采购部门需编制合同附件5、6。)
30.2.3严格遵守《合同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签署《诚信合规协议》(合同附件7)作为合同附件。
30.3其他签署附件
30.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合同附件8)。
30.3.2授权委托书(合同附件9)。
30.3.3工程项目廉洁共建协议书(合同附件10)。
30.3.4有必要签署的其他协议。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订立 年 月 日订立
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
为遵守国际及中国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和原则,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各单位或公司)特发放本调查问卷。上述法律和原则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世界银行诚信合规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各单位使用本调查问卷进行法律分析,做出有关采购相对方的法律风险判断,并发现潜在合规问题。
本调查问卷满足信息和隐私保护要求,仅用于各单位开展合规工作。如发现潜在合规问题,有关信息可能递交到各单位或外部法律顾问。各单位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保存上述信息。
您必须填写本调查问卷,但您有权在提交后修改相关信息。如您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立即联系各单位驻当地办事机构。
注意:如采购相对方在最近12个月内已提交调查问卷,则无需重新填写,但需更新相关信息,如所有权、地址的变更等,并证明持续合法合规经营。
本调查问卷中公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
1.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事的人士。
2.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3.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4.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
如有需要,可另附纸张。
一、您单位的基本联系信息
1.正式注册的名称和商号,如为个体户或自然人则提供个人姓名
2.主要营业地址
3.履行服务地址,如与主要营业地址不同时
4.主要办公室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5.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您单位的所有权结构
6.企业类型:
___ 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
___ 个人所有(个体户)
___ 合伙企业
___ 其它
7.如为公司:
(1) 在哪里设立?
(2) 何时设立?
8.如果为合伙或其它商业形态:
(1) 在哪里设立?
(2) 何时设立?
(3) 由谁设立?
9.请列出在您单位有经济利益的个人或实体。应包括法律上的所有权人及受益所有人,如,有权获得、有意获得或将要获得应付费用或佣金的个人或实体。注意:如果您单位已上市,请列出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权益的名单。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10.请列出对您单位业务行使管理权的个人或实体。请在本调查问卷后附上组织机构图或说明,并具体说明您单位的管理结构。
11.请列出问题9和10中所列的个人或实体中属于公务人员的名单(请参见本问卷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请说明这些公务人员在您单位中所持有的利益和控制权的性质。
12.请列出问题9和10中所列的个人或实体中与公务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较密切关系的个人和业务关系者(请参见本问卷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请说明这些个人或实体在您单位中所持有的利益和控制权的性质。
13.就问题9和10中所列的个人或实体,如其在其他单位担任管理人员、董事、股东、合伙人、实际所有人等,请告知相关信息。
三、您单位概况
14.请简要描述您单位的业务,包括提供采购服务的经营业绩及设备能力(或附上1份包括上述内容的宣传手册或其他印刷物)。如可能,请附上销售手册、年度报告或类似文件。
15.请告知:
(1)您单位在此行业中的从业年数___________
(2)您单位员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过去五年的大致年利润,如有_______________
(4)主要服务的市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与各单位签订的合同,如有
四、您单位拟合作的其他相对方
16.您是否计划为向各单位提供服务而与其他相对方合作,即,代理、顾问、中介、业务推广人、商业赞助人、销售顾问、销售代理、公关顾问、报关代理、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合资或合作伙伴等,无论其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是是,请就拟合作的相对方提供以下信息:
(1)请告知您拟合作的相对方的姓名和地址,说明其与您单位的关系及其将进行的业务活动。
(2)请列明您拟合作的相对方的全部所有权人(包括实际所有人)、管理人员和董事。如需要,可另附页。
(3)请列明主要负责执行拟签订协议的人员。如需要,可另附页)。
17.在问题16中列出的个人中,是否有人现在或在过去3年中是公务人员(请参见本问卷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为是:
(1)请告知他们任职的政府机构,如具体机构、部门、分支、委员会等。请列出他们的职位和在职时间。请简要说明他们的角色和职责。
18.在问题16中列出的个人中,是否有人与公务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如家庭成员?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是是:
(1)请告知您、您单位的所有权人、管理层的家庭成员任职的政府机构,如具体机构、部门、分支、委员会等。请说明此家庭成员的职位以及与相关人员的关系,如父亲、姐妹、表亲。
19.在问题16中列出的个人中,是否有人与公务人员有商业关系,包括对某公司或实体的共同所有权或受益权,或在同一个专业协会或组织,且此公务人员所处职位能够影响公司签订或获取业务,或给采购相对方或公司带来业务上的好处?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是是:
(1)请说明此公务人员的姓名,列出相关的政府机构,如具体机构、部门、分支机构、委员会等,列出公务人员的职位以及与关联人关系的性质,如共同所有人、共同在公司董事会任职、官方或非官方顾问关系等。
20.在拟签订的协议下,是否有任何公务人员或其亲属有权获得由您公司支付的报酬或费用?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的回答是是:
(1)请说明此公务人员或其亲属的姓名和职位,列出相关的政府机构,如具体机构、部门、分支机构、委员会等,并列出可能支付给该公务人员或其亲属报酬或费用的金额。
五、推荐人信息
21.请提供至少三个能够描述您的资质和业绩的业务推荐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联系人姓名,此推荐人不得为您合作的银行,但可包括您的客户:
(1)推荐人名称:
公司:
地址:
推荐人电话:
推荐人电子邮箱:
(2)推荐人名称:
公司:
地址:
推荐人电话:
推荐人电子邮箱:
(3)推荐人名称:
公司:
地址:
推荐人电话:
推荐人电子邮箱:
22.请提供下述二者之一:
(1)最近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您过去三年的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六、披露
23.您单位或董事、管理人员、所有权人:
(1)曾经被法院或政府机构认定触犯民事、刑事的虚假陈述、欺诈、串谋、贿赂、反腐败、证券或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
___ 是
___ 否
(2) 现在或过去五年中曾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而被调查或起诉?
___ 是
___ 否
如果您对(1)或(2)的回答为是,请提供相关细节:
24.您单位是否被联合国或某国政府列入禁止合作名单?您或您的母公司、关联企业或个人是否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您或您的母公司、关联公司的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现在或过去10年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___ 是
___ 否
如果回答是,请提供相关细节:
25.您是否被股份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___ 是
___ 否
七、报酬
26.根据您将承担的工作和履行服务的地区和国家,请描述您认为合适的佣金或费用的金额范围。
27.请说明支付费用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包括您的账户名称及账号。(此处仅填写接受公司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八、所需文件材料
28.除提交调查问卷,还请提供下述文件。未能提供下述文件可能导致此尽职调查延迟或者延迟与您的合作。
(1)协议签字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复印件;
(2)证明您企业地址或履约地的文件材料,如公司信纸;
(3)证明您单位股权结构的文件材料,如公司在设立国的注册登记文件;
(4)证明您单位成立、注册或其他设立事宜的文件材料,如成立或注册证明;
(5)按照当地法律要求,您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所需的注册或其他文件;
(6)证明开户行、账户名称等有关信息的文件,例如:银行确认函、银行对账单,金额可隐去;
(7)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发布的涉及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佣金支付、客户或公务人员业务招待等商业道德方面的书面行为准则、办法、政策等文件。
保证书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与各单位签署采购相对方协议的商业实体的名称)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所有________________(与各单位签署采购相对方协议的商业实体的名称)与公务人员的关联关系。
按照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承诺向调查问卷中提及的个人告知各单位收集处理其相关信息的目的和方法。
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
下述签字者(采购相对方)为各单位的___________(请填写采购相对方身份,如供应商、分包商、保险商等)。采购相对方向各单位申明并保证如下:
一、采购相对方被告知并收到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采购相对方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___________(提供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各单位提供___________(请填写服务内容)时,采购相对方同意遵守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采购相对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参见调查问卷中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好处,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采购相对方或各单位获得、保持业务或获得好处。采购相对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明知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意图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该采购相对方应履行的义务。采购相对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任何与其他方的安排,包括与其他方串谋从而不正当影响公司的投标过程。
三、采购相对方熟悉并理解与各单位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采购相对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采购相对方代表的公司、实体,其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未因投标或采购中的贿赂、腐败、串谋、欺诈、妨碍等不当行为,或因触犯商业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采购相对方没有未在调查问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所有权的上市公司的受益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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