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XAJC-2024-87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1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区华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田园安置楼)DK3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高发改发【202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安市高陵区丰正华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区华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田园安置楼)DK3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1局第四分公司凤翔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陕西凤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凤翔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5局一公司沣西新城南部片区防水排涝项目(项目名称)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关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沣西审准【2023】174、176号及西咸沣西审准【2024】4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沣西新城南部片区防水排涝项目大王、马王、雨水泵站工程施工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2局四公司陕西吴华高速公路TJ-2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政府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合阳至铜川和吴起至华池高速公路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17〕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吴华高速公路TJ-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西安市高陵区华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田园安置楼)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东至泾二路、南至纬三路、西至泾一路,北至环高北路。承包范围:田园社区(DK3、DK4)安置楼项目施工一标段,一标段内容为DK3,主要包含DK3-1#~7#住宅楼,其中1#、3#、4#、5#、7#为地上26层,地下2层,2#、6#为地上21层,地下2层,8#商业楼,地上4层,9#(村史馆),地上3层,10#(公变房),地上1层,11#大门工程,地上1层,图纸设计范围内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人防通风、电气、弱电、消防、电梯、高低压配电、人防电气等工程。占地面积34904.76㎡、总建筑面积114154.02㎡。
2.1.2凤翔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工程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项目有市政工程和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包含秦宣路、凤灵路、凤文路、凤颂路与秦宣路连接段、雍城大道与秦宣路连接段5条道路;房建工程包含凤翔区高新幼儿园、小学、机械装备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
2.1.3吴起至华池高速公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公路项目,线路起自吴起县吴起镇阳台,终点为吴起县白豹镇的白畔,途径吴起镇、白豹镇、志丹县金丁镇,项目全长46.88公里,其中在吴起县境内长度36.78公里,在志丹县境内长度10.1公里。全线拟建特大桥、大桥、中桥共18351.75米/69座(双幅);拟建隧道3座。全线拟设阳台(枢纽)、吴起南、白豹共3处互通立交,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
2.1.4沣西新城南部片区防水排涝项目大王、马王雨水泵站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地点:沣西新城大王、马王片区;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王、马王两个雨水泵站。大王雨水泵站的设计规模为17.5m³/s,含泵房、变配电室、控制井、格栅间、集水池等其他设施。马王雨水泵站占地面积约为6.1亩,设计规模为11.3m³/s,含泵房、变配电室、控制井、格栅间、集水池等其他设施。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包件(适用于22局吴华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至少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21-2024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两份;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0#柴油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特殊要求:中标单位需在项目工地无偿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一辆(每辆加油车不低于5吨运载能力,车辆手续齐备、有上路行驶权;需由中标单位配备提供1-2名驾驶司机),用于工地现场设备加油;中标单位需无偿提供油料储存罐1-2个,满储能力不低于50吨。
4.2.2钢材包件(适用于11局凤翔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螺纹钢检测报告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工程施工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钢材包件(适用于11局高陵区华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螺纹钢检测报告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工程施工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4管材包件(适用于15局沣西新城南部片区防水排涝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须为焊接钢管质量检验报告,不限规格型号);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至少包含焊接钢管物资,不限规格型号,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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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1局西安市高陵区华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1局凤翔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项目、15局沣西新城南部片区防水排涝项目、22局陕西吴华高速公路tj-2标项目(钢材、管材、柴油)物资采购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