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ZT17-JCZX-2024-123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乐县赵藏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干混砂浆、加气块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 集团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乐县赵藏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南乐县赵藏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占地约 125 亩,总建 筑面积 237456.6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65447.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009平方米,容积率2.0,绿化率 30%,共计 23个单体工程,有17栋17层,4栋26层,1栋3层物业用房,1 栋2层幼儿园。
1. 工程名称:南乐县赵藏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2. 工程地点:濮阳市南乐县人民路与一行路交叉口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20-410923-47-03-101942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0%+财政资金 50%
5. 建设单位:南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性质:房建工程
工程合同工期:1100 日历天
项目地址:濮阳市南乐县人民路与一行路交叉口
2.2 招标内容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 一 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3.1 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 号令);
(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 2013 年修正);
( 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2013 年修正);
( 5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13 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 2021 〕 26 号);
( 7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 2023 〕 298 号);
( 8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 2023 〕 299 号);
( 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干混砂浆包件
(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 3 )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 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 ;
( 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1-2023 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300 万元(含)人民币;
( 5 )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 (2021-2023 年 ) 质量检验报告至少 1 份;
( 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 (2021 至今 ) 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 /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 7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8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 加气块包件
(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 3 )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1000 方);
( 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2-2023 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300 万元(含)人民币;
( 5 )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 (2021-2023 年 ) 质量检验报告至少 2 份;
( 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 (2021 至今 ) 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 /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 7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8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3 同一家单位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件,若开标后两个包件同种材料单价不一致时,则按照最低单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并签订合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om )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 线上支付标书费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 日 8 时 00 分 -2024 年 8 月 5 日 18 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om )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 CA 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 CA 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 - 小鹿课堂 - 帮助中心 - 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申请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件 2 );
②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 云采平台线上缴款无需提供 )。
5.3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标书款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线上缴款
投标保证金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 99011231017000353024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 集采中心 )
请在备注栏注明: 招标编号 - 项目简称 - 包件号 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从基本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5 已交纳框架服务费的中铁十七局集团框架入围供应商,参加框架对应年度及区域内的同类物资单项招标免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5.6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8月21日前缴纳,每月27号以后不得转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0时0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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