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第三实验小学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商混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2-JC-2024-147
1. 招标 条件
1.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各项目实际施工需要,现对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第三实验小学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所需的物资组织集中 招标 采购 。 本次 招标 物资 已具备 招标 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1.2 此次 招标 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 投标法》;
(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613号令);
(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 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号)。
2.项目概况与 招标 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房建工程,拟建一所 15班规模幼儿园,用地面积约84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7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37平方米。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幼儿教学用房、活动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地下停车库及食堂、配电房、门卫等辅助用房,以及活动场地、道路、绿化、照明、围墙等室外总体工程,同步实施电力、给排水、燃气等管线工程。
2.2 招标 物资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附件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 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如下:
3 . 1 . 1 SH-01、SH-02 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3)财务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 5)供货业绩: 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及对应的发票(至少提供一张发票)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④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3%【专用】发票。
3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本 招标 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2)与本 招标 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3)与本 招标 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 4)为本 招标 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 招标 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 招标 项目的 招标 代理机构;
( 8)与本 招标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招标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 招标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招标 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7)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投标物资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使用且在限制期内;
( 18)被纳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
( 19)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20)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 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 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具体操作参见 小鹿课堂-铁建云采 -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 (具体操作参见 小鹿课堂-铁建云采 -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将以下购买 招标 文件所需的资料扫描打包(所有报名文件资料须统一命名 XX公司XX包件号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或压缩包)上传至邮箱(cr11_2wzjczx@163.com)进行审核:
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
④ 招标文件缴费凭证
上述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 仅供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第三实验小学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使用 ,再次复印无效 字样 。投标人 应 将购买 招标 文件款项 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汇至 招标 人指定账户(对公账户,具体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见第一章第八条联系方式)。 标书款项汇至如下账号:
账 号: 9901123101102014480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电子邮箱: cr11_2wzjczx@163.com
4.3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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